近日,一自称男医生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女患者诊疗期间的私密部位图片,引起网络讨论。查询该医生的发帖情况,有网友发现其为江苏省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妇科医生。
昆山市卫健委表示,目前涉事医生已暂停执业,相关部门已启动调查。
2月1日,昆山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按工作流程,要跟当事人双方沟通以后,决定是否对外公布最终处理结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林丽鸿律师认为,涉事医生不仅应承担行政处罚,还应当对患者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1】男医生被暂停执业,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网传图片显示,1月27日,在豆瓣“上班与下班的割裂人生”话题中,一名为“随风”的江苏网友发布了患者在诊疗时的私密部位图片。有网友留言询问其是否为生殖泌尿科医生,他回复是妇科。
另一网友通过查询“随风”在其它话题小组发帖情况得知,其为江苏省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友谊院区妇科医生。记者致电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接线人员回复称,不清楚情况,可以关注医院和当地卫健委的信息发布。
业内人士告诉九派新闻,“暂停执业”是指医生暂时不能从事临床工作,暂停其对外合法从事医疗工作的资格,但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应该还没被吊销。
而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将被吊销执业证,意味着其无法继续从事医生执业行为。
【2】律师:涉事医生和医院应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林丽鸿律师认为,涉事医生不仅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还应当对患者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尽到相应的管理防控措施,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医院先行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向涉事医生追偿赔偿金。
《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
《执业医师法》规定,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涉事男医生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治疗过程信息公开在网络上,严重违背医生职业道德规范与保密义务,严重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构成侵害患者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保密权。
林律师进一步表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公开患者信息需征得本人同意,并向患者公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如果医院违规泄露患者隐私,无论该行为是否对患者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九派新闻记者 欧俏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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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